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养活家,我们通常会想到做一切正规的非违规的工作。就比如说,我们没有特别擅长的技能,同时也没有找到正经的合适工作,可以选择做个小买卖。如果市场良好,会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的公司。进而就会涉及到很多财务问题。那么,小编在此就为大家解答一个问题: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

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而同城、异地均可以**,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款项的结算。

(2)**的程序不同: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3)结算方式不同: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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