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结算)表》一份;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复印件)一份,无准生证的提供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份;

  (3)从确认怀孕起的相关病历及检查报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医院证明章,住院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一份。

  一、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材料齐全的,由待遇核发科按规定发放待遇,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备注:每月12号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的,次月支付;12号之后提交申报材料的,下下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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