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

  所谓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也就是你所谓的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逾期不**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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