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职工社会保缴费标准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缴费基数及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8467元/月),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

  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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