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1-2022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与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部分,对退休人员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岁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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