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如继续执行,另行公布。”)

  2、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

  4、领取期间,按照有关法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二、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较为苛刻,职工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必须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例如单位倒闭,被用人单位辞退等。在领取失业金时,领取人需要**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且失业金领取记录也会被计入个人档案中。

  当领取人再就业时,领取记录有可能会被新单位查询到,并被询问失业原因,对于职工来说这毕竟是一项负面信息,因此领取失业金对职工再就业可能存在不利影响。当然也有很多单位并不会十分留意这类信息,因此也无需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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