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

  2、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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