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养老保险补缴流程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养老保险补缴

  (一)单位职工:

  补缴规定:

  在2004年12月前**工商登记的县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其雇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申请之月起向前补缴,但最多不超过10年。

  补缴流程: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二)城乡居民:

  补缴规定:在国家和省未有具体规定之前照顾叠加享受;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对不足15年的年限,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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