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利用交通事故讹诈,是碰瓷行为,是违法的,交通事故肇事人如果有证据,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是正常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只是提出过高要求的,不属于讹诈。对其不合理的要求,肇事人可以拒绝,并告知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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