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费什么时候支付

在您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之际,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代理费用。

此刻,中介机构已经为您提供了完备的服务环节,因此,其收取的代理费用也符合行业惯例及法律法规。

我们认为,网签之后、房屋过户当天,也是交纳中介费用的适宜时刻。

这是因为,过户当天通常需要支付房屋的未结算款项,如果能够将中介费用与此款项一并支付,将会更加便捷且安全可靠!在大多数情况下,众多的中介机构都会要求在签署合同当日即支付全部或部分的中介费用。

若您对此有所疑虑,可考虑先行支付其中一部分,待过户手续**完毕时,再行支付剩余部分。

若您希望更为稳妥地处理此事,亦可选择等待中介机构协助您取得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权属证书之后,再行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中介费什么时候交

交纳中介费的时间是: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房屋买卖需要网签的一般在过户当日给付房屋尾款,当事人可以在过户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中介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介费什么时候支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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