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股东,股权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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