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焦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0-30 14:36:27 浏览量:25

  2020年焦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自2019年5月1日起,焦作市将以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

  低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确认基数;高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确认基数。

  2019-2020年焦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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