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 其母亲朋友圈发文“感谢” 媒体:“精神病”绝不是刑事犯罪的“免死符”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9-28 08:56:52 浏览量:9

据人民日报报道,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2021年12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重庆姐弟坠亡案”进行一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

宣判后,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月11日上午10点11分,“坠亡姐弟”的母亲陈美霖在个人朋友圈发文“谢谢大家关心,二审维持原判”。随后,记者拨打其电话以表示慰问,不过电话未能接通。

延伸阅读:双双***!“精神病”绝不是刑事犯罪的“免死符”

唯愿对凶手执行***后,

两个年幼无辜的孩子能够安息。

作者:仗义姐

时隔两年多,备受关注的“姐弟坠亡案”终于有了结果。

2023年5月11日上午,张波、叶诚尘故意***人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的一审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

一审宣判后,张、叶二人提出上诉,张波当庭翻供称孩子坠亡是意外,叶诚尘则称自己有“精神病”。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易胜华律师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在法庭审判中,没有证据佐证的翻供,毫无意义,只会是作为“不认罪、不悔罪”的表现。

法庭对事实的认定,从来都不是单独凭借口供,而是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证据做出的认定,口供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如果要推翻之前的供述,那就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之前说的不是事实,或者之前的供述是非法取得的。

此外,网络上对叶诚尘自称“精神病”一事也很关注。她称自己和张波商量谋***两个孩子的聊天记录是在不清醒的时候发的,其家人也在案发后也做了精神病鉴定报告,以此证明家族有精神病史。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胡纪念教授表示,如果被告人有精神病,而且在案发当时处于疾病期,但所患精神病对被告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没有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被告人依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易胜华律师也表示,“精神病”不是绝对的“免死符”,对于作案时处于未发病状态的犯罪分子,同样可以依法处罚。有很多故意***人案中,所谓的精神病人因法院认定其作案时神智正常,而受到严厉惩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孩子的母亲陈某某表示,对于张波和叶诚尘来说,最真诚的赎罪就是坦然接受一审判决,静静地死去。唯愿对凶手执行***后,两个年幼无辜的孩子能够安息。

事件回顾:

2020年11月2日下午3时许,两个孩子坠楼后身亡。

2020年11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将张波、叶诚尘抓获归案。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五中院以故意***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

2022年1月19日,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

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故意***人上诉一案。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

2023年5月11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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