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泡酒吧,包养男模半年花了100多万,近日,北京发生了一件奇葩出轨之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9-28 10:57:18 浏览量:8

“经常泡酒吧,包养男模半年花了100多万。”近日,北京发生了一件奇葩出轨之事。张先生通过红娘网站认识了曹女士,两人接触不到一周就结婚了。由于夫妻二人都是从事互联网行业,两人月收入近10万,而且还有股票分红,妥妥的高收入家庭。不仅如此,他们所住婚房是由张先生父母提供,结婚6年来也没孩子,所以二人并无任何经济压力。

可是有一天,张先生意外得知曹女士在外面找朋友、找同事共借了200多万,这些钱被曹女士用于酒吧高消费,而且曹女士还包养了一个男模长达半年之久。张先生得知后非常气愤,于是向曹女士挑明,曹女士承认了包养男模的事。

后张先生与曹女士协议离婚,曹女士也签订了个人债务声明,表示这些钱都是其个人借款。但在办理协议离婚期间,曹女士多次利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放了张先生的鸽子。张先生忍无可忍决定通过诉讼解决此事。(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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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好好的一个家,却被曹女士无情地摧毁了,难道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好吗?多少女性渴望着这样平淡的生活却没有机会得到,而曹女士却不加以珍惜。真是无知!

曹女士利用离婚冷静期多次放张先生的鸽子,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这让我感觉离婚冷静期就是块绊脚石。即便张先生能容忍曹女士的行为,可张先生的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呢?他们能接受出轨的曹女士吗?虽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但其实是两家人的事。两人迟早还是会分开的,何不痛痛快快地让他们离婚呢?

2、曹女士婚内大量借款用于混酒吧包养男模,这笔借款要不要张先生一起还?

其实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的,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案中,曹女士与张先生的收入足够他们好吃好喝的了,而且他们还不用买房,不用养孩子,可以说根本没有必须要去借钱。

曹女士借钱并非用于补贴家用,而是用于自己消费以及包养男模了,那么这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债务,否则对张先生极不公平。

这里要注意一下,如果曹女士是正常的社交需要而借钱,这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3、由于曹女士多次放张先生鸽子,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张先生通过诉讼离婚还要等多久?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出轨并不一定会让法官一次判决离婚。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出轨导致感情破裂而选择诉讼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规定来看,只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可快速离婚:

(1)第一次***离婚未得到支持的;

(2)判决不准离婚的文书生效之日起,双方分居满一年的;

(3)再次***离婚之日,双方仍然是分居状态的。

因此,现在没有法律规定可直接判决离婚的前提下,一般需要1年半左右的时间才能把婚离掉。

4、最后,闪婚虽然***,但其中的隐患也不少,在没有牢固的爱情滋养下,是很容易出现红杏出墙的情况。所以大家在找寻一辈子的伴侣时,最好先试婚一段时间,相互有了深刻了解后再考虑结婚一事。

你们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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