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险投保三大原则
什么是家财险?所谓家庭财产保险就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稳定。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险和家庭财产两全险。
购买家财险的3个原则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家财险品种,很多财产险公司也都在基本的家庭财产保险基础上开发了新的综合保险品种,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中涵盖了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
在主险之外,各家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也相当丰富,比如盗抢险、现金和金银珠宝盗抢险等,几乎包含了一个家庭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也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到投保家财险的行列。那么,投保人购买家财险要注意什么?业内专家建议应该明确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一投保人与标的物有可保利益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参与家财险的保险标的物之间应该有一定的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包括三种情况即投保人对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所有权一般是指标的物的所有人,不管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人共有,均具有可保利益。而占有权则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对财产享有留置权(因债务而将他人之物留置自己处)的人。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主要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原则二投保人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家财险的保险赔偿主要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构成。全面赔偿是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
而实际赔偿原则是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要得到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被保险人对损失的保险标的具有实际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
其次,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保险人只要能够满足损失赔偿的目的,就可以有权选择赔偿的具体方式,如支付货币、修复和换置等。 再次,保险人对于赔偿金额限度的控制。 最后,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原则三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