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调研员是什么级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10-02 12:46:52 浏览量:32

二级研究员对应级别为18级至12级。二级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设置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县级副组长或副研究员四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调查员。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二级至三级;

3.中央部委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部委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央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工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部委主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委部长、地方(市、州、盟、直辖市)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部委副主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委(常委会)副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方(市、州、盟、市)委。

7.主任、地方委员会(设区的市、地、州、盟、直辖市)部长、县委员会(设区的市、旗、省)书记、地方纪律委员会(设区的市、地、盟、直辖市)副书记、研究员:7至10级;

8.各县(市、州、盟、直辖市)委副主任、副部长,各县(市、旗、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各县(市、州、直辖市)委委员(常委),各县(市、旗、直辖市)委书记。

9.正职,县(市、旗、省辖市区)委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9至12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各委员会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纪委常委,副主任:9至13级;

11.教职员工:九年级至十四年级;

12.职员:10到15年级。此外,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各级党组织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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