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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以及企业放委托贷款税务处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关于委托代销商品受托方的账务处理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委托贷款手续费谁付多少钱委托加工应由谁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如何征收增值税一、关于委托代销商品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1、在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委托代销与受托代销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可图的,委托方降低销售费,受托方取得代销收入。

2、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的商品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

3、销售代销商品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4、将款项付给委托人时,借记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收到代理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二、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以后收回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本金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计提委托贷款的损失准备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准备贷: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税务处理方面: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做为一项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委托贷款手续费谁付多少钱

1、营业税:我国税法规定,对于委托方取得的利息收入要按利缴纳息额5%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对于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也要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在征收营业税时,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并向经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2、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3、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4、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四、委托加工应由谁来申报纳税

1、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五、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如何征收增值税

委托代销分为两种: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这一种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视同销售,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当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企业接收委托贷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和企业放委托贷款税务处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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