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3月22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包括第四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50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10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5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2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1元纸币,第四套人民币2角纸币和第四套人民币1角硬币。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一年时间,为第四套人民币的集中兑换期,在此期间,其持有者可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而在此期间外,持有者则需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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