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查询)
在哪里可以看到南师大各个学院的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可以看到南师大各个学院的招生的地方是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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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本科招生网;
南京师范大学2020投档线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一本投档线为:文科380分,理科382分。
录取原则(面向江苏省考生):
1、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除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学校中英合作办学和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修科目等级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或A+B)”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扩展资料
学校学费标准及奖学金:
1、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2、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投档线(文科)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投档线(理科)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2010艺术类报名时间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南京师范招收复读生吗?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报考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2%。具体招生专业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4 月25 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学习成绩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专业、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志愿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3.证明考生综合素质优秀的材料。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和考生本人页)。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政策
(一)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将于5月31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考生进档后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考生志愿分配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高考投档分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五)录取结果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南师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邮政编码:210023
七、其他
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厚生计划”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什么时候出来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精神,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三、报名条件
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相关学科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且高中阶段获得过如下成绩之一:
(一)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二)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三)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四)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五)入选中国科协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中学生英才计划”)的学生;
(六)具有某一学科(专业)的培养与发展潜质,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省级及以上刊物)、出版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非转让所得);或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与特长学科相关的国内外知名赛事、文化展演及科研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此类学生须提供相关学术成果、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自主招生选拔资格。一旦发现造假或成果非考生本人所为,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7日24时关闭系统)。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打开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 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具备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含高中阶段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
4.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特长学科的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3.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考生如获以下奖项之一,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审核结果将于5月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6月10日8:00-11: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广乐楼音乐厅
报到材料: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
面试时间:6月11日,按数理类、生化类、人文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占70%)、考生材料分(占30%),综合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5倍(120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高考排序分由高到低,结合本人专业志愿填报进行录取。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加3分,A+A的加2分,AA、A+B+ 或A+B的加1分),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人,专业间不设级差。
八、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在自主招生过程中严防权力寻租,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对弄虚作假、违规***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九、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招办电子邮箱:zhaoban@n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十、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编中国名校自主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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