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贷款公司贷款条件
贵阳贷款公司贷款条件
(一) 贷款客户应是在贵阳市辖区内依法从事、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法人企业、事业单位除应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及其他经营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或企业经营必备的自有营运资金。
要求企业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不含项目贷款),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商业信用良好;
(三) 个体工商户应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持续经营1年以上;
(四) 自然人收入、居所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和偿还债务能力;
(五) 借款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法人及主要股东无不良结算和恶意透支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造成;无未执行完毕的法院被执行记录和涉及重大被诉讼事项;
(六) 企业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投资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较好,企业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持续盈利能力,有融资负债的还本付息能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七) 具有良好的财务核算基础、财务状况良好或能提供与其实际经营成果相互验证的关键材料;
(八) 借款人、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具备担保能力,根据贷款项目风险控制需要能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
(九) 重点支持贵阳市辖区内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大数据企业以及带动地区脱贫、解决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十) 政策性贷款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含)政府相关部门和科金小贷公司股东及主管部门的批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