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办法》明确,“签字背书”是指党委(党组)和纪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形成的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
发布时间:2025-10-25 浏览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