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盐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我市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20500元,下限不低于相关法规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东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 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10-26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