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范围 所有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二、 申报内容 2022年度长春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1 年度参保职工应发工资总额为标准进行申报。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告》(劳社险中心函[2006]J60号)和相关法规执行。按照《关于公布2020年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吉人社联字[ 2021]J209号)法规...
发布时间:2025-10-26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