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我国、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相关法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因此,参保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个月,且享受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25-10-26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