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