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62条...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