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不得从事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2.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和***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下垂...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