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小编整理靠前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共十六条,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靠前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