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储蓄机构,将犯罪收入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用来清洗数额不是很大的赃钱。 (二)通过开设日常需大量使用现金的饭店、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将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之中。 (三)用非法获取的现金购置不动产,以不动产订购业务为名,制造表面看来有合法收入来源的假象。 (四)利用证券业务。犯罪组织通过证券业务活动可将非法资金转换为高流动性的资产...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