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张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法规法定,缴存基数不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法定,甘州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910元,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85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发布时间:2025-10-30 浏览量:20